一、关于学员证管理的规定:
1、学员证上都必须记有“学员姓名、学员编号、课程名称、上课时间、班次编号、上课地点”等上课必要信息,这是学员参加课程学习的凭证和权利的依据,同时培训学校据此进行管理并提供服务。
2、学员报名时需确定上课时间和地点,教务人员将在学员证上注明上课时间和地点,学员须按时上课。
3、发现学员证丢失,应立即联系培训学校办理挂失和更换手续,以免不必要的损失。学员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证件、交费票据,到培训部挂失,教务管理人员将核实上课情况,然后按10元/张重新办理学员证。
4、冒用他人学员证或擅自将本人学员证转借他人使用的,一经发现,取消学员资格,并给予相应处罚。
5、学员证是学员进入教室的唯一凭证(包括重修),参加培训务必携带,如果忘带学员证,请到教务部登记开具证明,方可听课。
6、请妥善保管好学员证,以作为下期学习的优惠凭证,详情参见优惠说明。
二、关于课程试听的规定:
1、有意向参加相关课程学习的人员,可免费试听该课程,试听时间是两学时,不得无故延长试听时间。
2、每位申请课程试听的人员在申请本校试听课程时,每类培训课程只能申请一次,不得重复试听。
3、准备课程试听的人员,可在培训学校的网站上自行提交课程试听申请表,也可到培训学校咨询处填写课程试听申请表,我们会根据课程培训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您。
4、参加试听的学员需填写《课程试听申请表》,并在缴纳10元注册登记费后,即可免费参加所申请课程两学时的试听。
5、在试听过程中,请遵守课堂纪律,并且不得录音录像,否则取消试听资格。
6、试听后请填写一份试听意见调查表,对课程内容、授课教师进行评价。
三、关于学员补课的规定:
1、对于缺课的学员,若有平行班,经教务部同意后,可凭学员证到平行班补课,但资料必须在学籍所在班领取。
2、对于上课时间有特殊要求的学员,可与教务部协商,单独安排补课,由此产生的费用另行计算。
3、如果由于停电、失火、教师突然有急事等突发事件造成的停课,培训学校保证在其他时间补足课时。
四、关于延期学习的规定:
1、学员在开课以前或开课后学时未过半,因特殊原因需暂停学业的,需到教务部申请延期学习。
2、学时过半一律不得办理延期,可到教务部申请重读,重读学员不允许延期。
3、未到教务部办理延期手续者,所学课程到期限后,一律视为结束已学课程。
4、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,每人只限一次,过期未办理复学的将视为自动退学。
五、关于学员插班的规定:
1、插班是指学员在所报培训班开班授课以后报名,插班的学员一律不能退班,人数已满或已过插班期的不能办理插班。
2、插班学员可到培训学校招生部领取“试听证明”,凭“试听证明”免费试听两学时后再办理插班手续。插班后不能退班。
3、插班学员试听后到培训学校招生部办理手续,领取资料,插班原价收款,所缺课程可以在下一轮上课时补学,并可免费重学已学课程。
4、座位已满的班不能插班。
5、插班可直接在培训学校招生部办理。
六、关于学员转班的规定:
1、在开课前或开课四学时以内的学员可以转班,开课四学时以后不再办理。若有特殊情况,经培训学校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。
2、学员转班要根据培训学校的课程设置来安排,具体班期由培训学校确定。
3、转班学员必须到培训学校办理转班手续,退回所发资料,如有损坏按规定赔偿,同时应补交所领教材资料费、相应的课时费。
4、学期限为一周的课程,开课以后,一概不予转班。
5、人数已满的班不能转入或保证座位。
6、办理转班的学员一律不退班。
七、关于学员重修的规定 :
1、学员感觉本期课程掌握的不是太好,可以申请免费重修。
2、学员自开班后一年内可申请重修同等课程,由学校统一安排重修时间,学员必须在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重修,学员不能按时上课的为自动放弃重修机会,学校以后将不再安排重修。
3、学员上课出勤率不足80%(请假的除外)或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,不允许免费重读。
4、免费重修学员凭学员证、身份证、票据及任课老师对免费重修学员的学习情况说明,到招生部办理免费重修手续。
5、重修学员须听从学校的班次安排,个别热门课程不能保证座位的班次,可选择顺延。
八、关于学员退班的规定:
1、学生缴费后,因学员自己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,距开班时间一周以上(不含一周)要求退费,教材不影响下次赠送的,可全额退培训费、考试费;教材影响下次赠送或无法退回的,扣除教材费100元;不退报名费。
2、学员距开班时间一周以内(含一周)或领取U盘电子教学课件后要求退费的均不予退费,有事不能参加当期学习的,可申请延期学习。
3、如因校方原因未能按时开班的,学员要求办理退学手续的,教材不影响下次赠送的,学校退还全部费用;教材影响下次赠送或无法退回的,扣除教材费100元,退还其余费用。如因校方原因导致已开课的课程无法继续的,校方核对具体情况后,教材不影响下次赠送的可退还未听课程的课时费用,教材影响下次赠送或无法退回的,扣除教材费100元,不退报名费。
4、退费方式:携带本人学员证、身份证、发票或收费凭证(无发票或收费凭证原件者不予退费)、退费申请表前来办理退费(代办退费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及代办委托书),缺任意一项不予办理。
5、凡因违反学生管理规定或触犯法律被学校除名的学生不予退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