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员服务
安防工程师培训 安防工程师培训 安防工程师培训 安防工程师培训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技术资讯 > 电视监控
视频监控系统在打击公共场所违法犯罪活动中的重要作用
时间:2009-11-20  来源:互联网  作者:本站编辑   浏览次数:

  面对当前大量的社会治安问题,建立现代化的“打、控、防”一体化的治安管理机制,对于及时处理突发事件,合理使用警力,减少民警繁重而无效的工作量,提高民警的工作效率,杜绝刑讯逼供等行为,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。而现代化的“打、控、防”一体化的治安管理机制的重要构成部分,就是视频录像监控系统。

  一、实现整个辖区以至整个城区、城乡结合部的视频录像监控系统对于传统的工作方法来说,其科技强警的优势如下所述:

  (一)实现视频录像监控系统在整个辖区范围的使用,对于及时处警,特别是处理突发事件,抓捕违法、犯罪嫌疑人等警务活动起到非常重要的指挥作用。在视频录像监控系统的监视下,违法、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、作案后的去向一目了然,对其抓捕工作就不再是盲目无劳,由此,报案人还没来到派出所报案,违法、犯罪嫌疑人就已经被抓获了的这种情况就不再是梦想。

  (二)实现视频录像监控系统在整个辖区范围的使用,相对于传统的集中警力到面上巡防的优势不言而谕的。一个人可以在监视器上观察到多处,甚至十多处街面的治安情况,而一个人上街只能看到几十米远的治安情况,即使十个人放到街面上巡逻,也不一定能及时注意到违法、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,但视频录像监控系统可以忠实的记录下违法、犯罪嫌疑人的整个作案过程。

  (三)实现视频录像监控系统在整个辖区范围的使用,为破案提供了真实的现场记录,是最直接的证据。相对于传统的取证工作来说,视频录像监控系统记录下来的现场情况,其证据价值是不言而谕的,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有没有不再重要,可以实现零口供定罪,从根本上杜绝了刑讯逼供。

  (四)实现视频录像监控系统在整个辖区范围的使用,有利于警种的合理重新分工,并形成专业的取证中心。证据的提取,包括询问、讯问等工作都由专业人员按规定完成,规范取证行为,从而避免证据取证行为不规范、违法或遗漏证据等问题的反复出现。

  (五)实现视频录像监控系统在整个辖区范围的使用,有利于构建和楷的社会环境。违法、犯罪分子在作案时都有一种侥幸心理,认为作案后不会或很难被抓被处理,当他知道有录像监控后,就会产生约束自己行为的心理因素,从而使其违法、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控制。

  二、视频录像监控系统的构成。

  以视频录像系统作为监控源,以110报警中心为监控指挥中枢,交巡警为主要处警力量,各警种、群众联防力量为支援力量。

  三、视频录像监控系统的成本。

  现在社会科技进步非常快,特别是电脑配件的更新换代越来越快,技术越来越先进,价格也越来越便宜,因此实现视频录像监控系统在整个辖区范围的使用不再是梦想,我们不必花巨资购置电视墙,而可以在一台显示器上同步显示十多个或更多的监视点,至于摄像头,有钱的就用“专业”的吧,钱不多的就先用固定支架的吧,而且“专业”的分辩率并不一定比固定的高,分辩率低想取证都难。

  四、视频录像监控系统的法律地位。

  视频录像监控系统的摄像头一般设在街道、道路、公共场所等范围,类似于一个警察在站岗,因此不存在侵犯公民隐私问题。试问一个人在公共场所暴露自己的隐私,被其他人看到了,他却要告其他人侵犯了他的隐私,法院也受理?

本站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内容仅供参考学习,不得用于商业用途。
会员中心 | 缴费方式 | 在线咨询 | 投诉建议 | 友情链接 | 技术资讯 | 下载中心 | 产品推荐 | 解决方案
北京市朝阳区龙腾畅晓培训学校(北京龙腾畅晓科技有限公司全资举办) 版权所有
电话:010-84804842  邮箱:web@95px.com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40号六号楼二层  邮编:100012
网站备案号:京ICP备17008362号-1

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2312号